为丰富我院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深入践行开展“三走”活动,提高我院学生身体素质,强健体魄,在展现我院学生运动风采的同时为校运动会选拔专项人才,我院特成立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田径队。
报名方式:姓名+班级+专项项目(如100米、跳远、跳高等)+联系方式,发送至1586168220@qq.com,邮件题目为田径队报名。
以下为田径队规章制度与奖惩办法: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田径队队员管理制度
田径队为我院常设特色运动组织,与篮球队、足球队同为体育部专项管理。队员日常考核由体育部负责,考核结果按照同等学生组织考核量化加分。为了田径队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是为了确保每个队员在运动水平、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方面有所提高,特制定了田径队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一、按时参加训练,严格执行训练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参加训练必须事先请假。二、按教练的要求,认真刻苦参加训练,努力提高训练质量、运动水平。三、队员之间在平时的训练及学习、生活中,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
四、奖励措施:
1.队员每次训练享受运动经费补贴。一人每次一次补贴。
2.所有田径队队员包括教练,在校运会取得成绩前提下,有资格直接参评每年评优的体育单项奖学金。
3.田径队成员在校级以上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名次可得奖金,校运会中按照排名积分计算,一分可得相应奖金。(学院对应奖励?元/分)
4.队员每期训练结束后,由体育部与教练员共同考核,发放考核优秀、良好的奖状(算取素质分)。
五、考情与惩罚制度:
1.每周训练至少5次,时间与地点由教练安排,每次训练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
2.每次训练签到两次,开始一次,结束一次,不得早退与迟到。
3.每周训练允许请假一次。
4.训练期间严格服从教练要求,违反教练意图,顶撞教练者,一经查实开除队籍。
5.违反校纪校规及训练制度的,队内给予留队察看,或开除队籍。希望田径队员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上述规定,争做一个品学兼优、特长显著的优秀学生和优秀运动员。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宣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