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辞条引自奚洁人主编:《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10月。)
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经济结构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之间,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以及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我国经济结构存在的如下问题凸显了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必要性: 一是产业结构不协调: 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 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逐渐拉大,各地区之间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分工协作程度弱化。三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民进一步增收的难度愈来愈大,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城市化水平低。四是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盲目扩张突出。五是产业技术开发能力薄弱,产业整体竞争力偏低。鉴于这些问题,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内容有: (1) 调整三次产业之间的结构关系: 巩固和加强第一产业,改造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优化工业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升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2)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加快西部大开发步伐,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同时充分发挥东部沿海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3) 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城市化水平,优化城乡经济结构。(4)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的有机统一。英国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Willian Petty,1623—1687)最先研究了产业结构理论。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Colin Clark,1905—1989)揭示了以第一次产业为主向以第二次产业为主、继而向以第三次产业为主转变,人均收入变化引起劳动力流动,进而导致产业结构演进的规律。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1901—1985)对产业结构的演进规律作了进一步探讨,阐明了劳动力和国民收入在产业间分布变化的一般规律。国民经济的各产业部门都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则是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揭示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必然性,是产业结构变动的普遍规律之一。包括三方面内容: (1) 产业结构合理化,即在现有技术基础上所实现的产业之间的协调。涉及产业间各种关系的协调,如各产业间在生产规模上比例关系的协调、产业间关联程度的提高等,还包括产值结构的协调、技术结构的协调、资产结构的协调和中间要素结构的协调。(2) 产业结构高度化,即产业结构根据经济发展的历史和逻辑序列从低级水平向高级水平的发展。包括在整个产业结构中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第二、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资金密集型产业、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由制造初级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制造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3) 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的统一。产业结构合理化是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基础;产业结构高度化是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必然结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中共十六大根据世界经济科技发展新趋势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作出了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部署,即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为我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明了方向。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在“十一五”期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任务和关键。指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关键是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2005年1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进一步指明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高一低”企业传统工业化道路背景下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突出表现,也是造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主要原因。源于“三高一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我国能源消耗总量在世界上的比重已大大超过经济增长总量在世界上的比重。以2006年为例,中国的经济总量占世界的5.5%,但能源消耗24.6亿吨标准煤,占世界的15%。目前我国的一次能源消费相当于美国的60%,但经济总量比例仅相当于美国的不到15%。“三高一低”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资源环境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必须转换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改造和淘汰“三高一低”企业,大力发展“两低一高”(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企业。为此,“十一五”规划对节能减排提出了两项“硬约束”: 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仅2006年,煤炭行业就关闭小矿井5900多处,淘汰落后产能1.1亿吨。2007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
中部崛起落实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继作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涉及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山西六省。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 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拓中部地区大市场,发展大流通。2006年4月15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部地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要求是“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即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条重要原则是: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优势,巩固提高粮食、能源原材料、制造业等优势产业,稳步推进城市群的发展,增强对全国发展的支撑能力;四是坚持立足现有基础,自力更生,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促进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优惠政策主要有五个方面: (1) 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在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金融支农、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支持的力度;(2) 加强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中部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3) 提升中部地区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把旅游业培育成中部地区重要产业的政策;(4)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促进城市群和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和完善县乡管理体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等政策;(5) 在扩大对内外开放,加快体制创新,搞好中部地区开发区建设,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现代企业制度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而在我国出现的一种新型企业制度。以完善的法人制度为基础,以公司制为典型形式,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资源密集型产业亦称“土地密集型产业”。在生产要素的投入中需要使用较多的土地等自然资源才能进行生产的产业。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泛指各种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原始森林、江河湖海和各种矿产资源。与土地资源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农矿业,包括种植业、林牧渔业、采掘业等。在传统工业化模式下,虽然生产力获得较大发展,创造了巨大财富,但对资源环境不合理地开发和使用,也付出沉重代价。我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不能走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而要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而必须注重经济发展同资源环境相协调。
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相对,在生产要素的配置比例中,劳动力投入比重较高的产业。基本特点是: 物化劳动消耗比重较低而活劳动消耗比重较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将逐渐被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所取代。传统的工业化往往是用技术和资本代替劳动,而我国人口多、劳动力成本低,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是正确选择。实现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同劳动密集型产业相结合,是当今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特点之一。
技术密集型产业亦称“知识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相对。以先进、尖端科学技术作为工作手段的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其技术密集程度,往往同各行业、部门或企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成正比,而同各行业、部门或企业所用手工操作人数成反比。特点有: 设备、生产工艺建立在先进的科学技术基础上,资源消耗低;科技人员在职工中所占比重较大,劳动生产率高;产品技术性能复杂,更新换代迅速。技术密集型产业状况反映着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它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先进的劳动手段和各种新型材料。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有利于发挥科技人才的作用,有利于应用与推广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生产高精尖产品,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中国,电子计算机工业,飞机和宇宙航天工业,原子能工业,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业,精密机床、数控机床、防止污染设施制造以及高级组装工业,高级医疗器械,电子乐器等均属该产业。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特点之一。基于我国人口多、劳动力成本低的特点,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在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发展、改善和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同保障劳动者就业有机结合。
国有企业改革传统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进行的改革。中心环节和核心内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0)以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为突破口,主要内容是扩权、减税、让利,给企业一定的自主财产和经营权利。第二阶段(1981—1982)的主要内容是试运行经济责任制。1980年开始在部分地区企业试行多种形式的盈亏包干责任制和记分计工资、计件工资、浮动工资等办法,把生产责任制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并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第三阶段(1983—1986)的主要内容是利改税。1983年6月在各地试点基础上实行税利并存的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9月,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税代利,从而促进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第四阶段(1987—1991)的主要内容是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实行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制,从而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第五阶段(1992年后)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改革。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随着改革不断深化: 一要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进企业调整重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二要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三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四要抓紧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中共十六大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自主知识产权亦称“自有知识产权”。一般指与非自主知识产权相对应的,在一国疆域范围内由本国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如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产品等),及获得许可购买他国或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从其权利特性看,具有主体本土化、权属域内化、权利集成化、私权公权化的特点。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分为创造类自主知识产权和标示类知识产权两类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权。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自主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核心支撑和重要前提条件,是产品和产业自主的基础和关键,也是创新自主和技术标准自主的基础和关键。胡锦涛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中强调: 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首位,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大幅度提高国家竞争力。
知识产权保护针对知识产权侵害行为的举措,包括知识产权的取得、利用与对侵权的制止等。由国家通过立法而确认,并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施行而使其取得现实的法律保障。包括国内保护和国际保护两方面,对在受法律保护的效力范围内的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依据国内知识产权法和国际的多边、双边公约和条约分别实施保护。针对侵害行为的知识产权保护,分为防御性保护与救济性保护。防御性保护指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或避免知识产权将来可能受到的侵害。救济性保护指在知识产权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所给予的救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管齐下、相辅相成为特征,一方面运用诉讼路径主张民事权利,另一方面沿行政渠道采取行政制裁。胡锦涛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生态系统在一定的空间内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生物及其非生物环境互相影响、彼此依存的统一整体。由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利(A. G.Tansley,1871—1955)于1935年首先提出。他认为生态系统由生物群落和物理环境两大部分组成。物理环境最主要要素有阳光、氧气、二氧化碳、水、植物营养素(无机盐);生物残体(如落叶、秸秆、动物和微生物尸体)及其分解产生的有机质也是物理环境的重要要素。物理环境除给活的生物提供能量和养分之外,还提供其生命活动需要的媒质,如水、空气和土壤。活的生物群落是构成生态系统精密有序结构和使其充满活力的关键因素。生态系统的生命角色有三种,即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分别由不同种类的生物充当。生产者吸收太阳能并利用无机营养元素(C、H、O、N等)合成有机物,将吸收的一部分太阳能以化学能的形式储存在有机物中。生产者的主体是绿色植物,以及一些能够进行光合作用的菌类。消费者是直接或间接地利用生产者所制造的有机物作为食物和能源,而不能直接利用太阳能和无机态的营养元素的生物,包括草食动物、肉食动物、寄生生物和腐食动物。消费者以动物为主。生态系统具有以下共同特性: (1) 是生态学上的一个主要结构和功能单位,属于生态学研究的最高层次。(2) 具有自我调节能力。其结构越复杂,物种数越多,自我调节能力越强。(3) 具有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两大功能。(4) 营养级的数目因生产者固定能值所限及能流过程中能量的损失,一般不超过5—6个。(5) 是一个动态系统,要经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育过程。
最低生活保障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主要特点如下: (1) 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2)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3) 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做法,但过去的含义与今日大有不同。在过去,救济对象被分成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待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地方纷纷探索救济方式的改革。1993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铺开。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国务院审定并于同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意味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也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社会团体,按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是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抓大放小我国健全宏观调控手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策略之一。指集中力量搞好关系国计民生的、非国家控制不可的少数关键企业;放开其余一般性生产竞争领域里的国有企业,让它们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随着市场结构的波动变化而不断重新组合, 以合理流动资源要素,缩短结构失衡,实现优胜劣汰。
社会保障体系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2) 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3) 社会救济制度。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4) 社会优抚制度。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英国女王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由此产生,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已推行到全世界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平性、普遍性、法制性和互济性。在我国,中共十六大明确地把“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不同地区和部门、不同群体和个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多少有所不同,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也出现差异,社会保障问题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大局的关键问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做好完善社会保障的工作,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
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共十六大确定的区别于传统工业化道路的新的工业化道路。即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从而达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能充分发挥。是从我国实际出发,汲取世界各国工业化的经验和教训,立足于当今时代经济科技发展的新水平,充分发挥自己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同信息化等现代高科技发展紧密结合。信息化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注重经济发展同资源环境相协调。在传统工业化模式下,虽然生产力获得较大发展,创造了巨大财富,但对资源环境不合理开发和使用,也使发展付出沉重代价。我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不能走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而要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三是坚持城乡协调发展。传统的工业化道路往往经历牺牲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阶段,而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则立足于城乡共同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互相促进、相互协调。四是实现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同劳动密集型产业相结合。传统的工业化往往是用技术和资本代替劳动,而我国人口多、劳动力成本低,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是正确选择。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在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发展、改善和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同保障劳动者就业有机结合。
资源节约型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之一。指通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和循环利用、有效保护和替代,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使污染物产生量最小化并使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要确立节约资源的重要战略地位,将节约资源提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将“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我国新时期的基本国策。并以此为依据建立综合反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因素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指标体系,彻底改变片面追求GDP增长的行为。第二,要尽快扭转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要通过技术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和推动结构升级,尽快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合理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升级。第三,要倡导资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以资源节约型的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在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倡导适度、节俭、公平和绿色的可持续消费模式,尽可能减少对资源的依赖和生态的破坏。
循环经济亦称“经济(或产业)的生态化转型”。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物产生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模式的根本变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传统经济是“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直线过程,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和产生的废弃物就越多,对环境资源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循环经济则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大幅度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提高生产率。其基本特征是: 在资源开采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在社会消费环节,大力提倡绿色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