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教学通知(2003) 第4号
关于开展2002~2003学年度系(所)级教学评价的通知
各系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迎接教育部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根据教务处教务通知(2003)第54号,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03年11月下旬由校教学评价专家组对各院(系)2002~2003学年度的教学工作进行有重点的评价。为了做好本次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周国庆院长为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领导本次教学评价工作。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负责本次教学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国庆
副组长:吕恒林 龙景奎
成 员:贺永年 袁迎曙 黄 炜 矫苏平 井 渌 赵 利 东兆星
岳丰田 夏军武 朱 翔 狄雅静 周淑春 王 倩
各系(所)成立以系(所)负责人为领导、有关专业方向及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迎评小组,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以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按时、顺利进行。
2.评价重点 (1).《中国矿业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中之一、二级指标。
(2).各专业的现有办学条件、一年来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专业发展与规划情况。
3.评价程序 (1).自评
由各系(所)及有关专业负责人以《中国矿业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中之一、二级指标为标题顺序整理材料,提交自评报告,同时提供相关的旁证材料。
填写专业评价档案(附件2),以便专家对各专业进行评估。
自评报告和专业评价档案交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装订。
(2).学院在各系所和专业自评基础上整理、汇总全院教学评估材料,撰写学院自评报告。
(3).专家组根据自评报告和专业评价档案对院(系)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抽查、调查或座谈。
(4).专家组合议,对有关内容进行总体评价。专家组反馈评价意见。
(5).专家组确定各院(系)的评价结果,提交评价报告。
(6).教学办公室总结全院教学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全院教职工,布置整改工作,逐步提高全院的本科教学质量。
建筑工程学院
200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