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本科专业教学,迎接今年国家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建工学院教学委员会按照学校教学委员会扩大会议的指示精神和统一部署,研究决定制定了以下关于规范。
建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行为的十条规定:
1、严格填写教学日历。所讲授的每一门课,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教学日历,上交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2、严格把握教学进度。严格按照教学日历,认真备课,讲解教学内容,开展教学和辅导答疑活动。
3、认真撰写备课笔记和教案。所讲授的每一门课,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撰写备课笔记和教案,以备检查。
4、认真批改学生课后作业。专业必修每周必须至少布置一次课后作业,选修课每两周必须至少布置一次课后作业。学生的作业必须认真批改。
5、督促学生做课堂笔记。学生的课堂笔记必须从第一堂课做起,并自始自终。
6、认真做好课后辅导答疑。辅导答疑每周一次,辅导答疑可以安排在课堂教学结束之后的固定时间。
7、认真做好学生成绩评定。所讲授的每一门课,任课教师都必须认真记录学生的平时成绩,并进行期中和期末考试。期中和期末考试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出A、B卷。
8、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无论任课教师还是学生,上课前都务必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无声状态;严禁任课教师或学生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或用手机接发短消息。
9、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小班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合班或大班讲座要指定各班长或负责考勤的同学记录出勤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0、严格执行停调课报批制度,任课教师上课前一般应提前5—10分钟到教室做准备,并准时上下课。严禁任课教师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
建筑工程学院
200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