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教学通知(2005-2006-1) 第3号
各系、所: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教学秩序
1、课堂教学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中相关要求,认真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考试。
(1)试讲
教师资格证试讲: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根据《教师法》要求,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才能执教。另外,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今后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因此,必须进行教师资格证试讲。
新开课试讲:教师首次开课必须事先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开课。新开课教师试讲前必须备好三分之二以上课程教学内容,认真准备讲稿,否则不予试讲。关于新教师申请开课条件以及申请开课程序等具体要求见《教师手册》P73页:《中国矿业大学关于新教师开课的规定》。
重新开课试讲:凡所授课程学生评价连续两次得中及以下者必须重新参加试讲后符合条件再开课,如果没有通过试讲则要重新聘任上岗,重新开课后学生评价再两次得中及以下者取消该门课授课资格;学生评价得中及以下的教师开设新的课程也必须参加试讲,合格后方可授课,同时系(所)要对其进行教学质量跟踪,及时解决授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关于教师申请开新课条件以及申请开课程序等具体要求见《教师手册》P77页:《中国矿业大学教师开新课的规定》。
(2)备课
任课教师要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分配填写教学日历,对课程的进度、作业、测验、课堂讨论、实验等做出具体安排和必要说明。教学日历在开课前经分管教学系(所)主任(所长)检查签字后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以备学校和学院督导组听课检查。开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备课时要根据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精心组织教学内容,认真撰写授课教案或制作多媒体课件(同时具备书面教案)。合理选用教材和参考书,掌握教材的深度和广度,注意跟踪和讲授相关领域的最新科技成就。精心设计课堂教学活动和课外教学活动,恰当选用教学方法及方式。了解授课学生专业(方向)的特点及本课程的性质和地位,处理好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其他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由多位教师共同开设同样的课程,一般应采取集体备课制度进行备课。提倡和鼓励双语教学及采用原版教材,支持教师编写高质量的中英文教材。具体见《教师手册》P82页:《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
(3)讲课
主讲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地把握好该课程的深度、广度和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把握好教学进度。同一课程分班教学时,其教学进度和主要内容应按规定要求实施。课堂讲课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口齿清晰、声音洪亮、语言生动,板书工整。结合课程特点,尽量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避免“满堂灌”。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但注意开发和使用好的教学课件,保证教学效果,提倡任课教师给学生提供教学课件和相关素材,便于学生掌握。授课教师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心,对上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教师应不定期点名抽查,协助学院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注意教师形象,衣着整洁,上课时不得抽烟和打开手机。指导性课程教师必须在岗,不得擅自离岗,对于特殊课程,需要在教室以外的场所进行教学活动的,必须经过系(所)和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擅离岗位的教师,一律按《中国矿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方法》的规定处理。按时上下课,上课时要求学生起立,并向学生还礼。具体见《教师手册》P83页:《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
(4)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是帮助学生解决疑难、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思考、实施因材施教的必要的教学环节,任课教师必须执行。辅导答疑应安排在课外时间定期进行,一般课程每周至少安排一次答疑时间(不少于2学时),多位教师同时开设的课程,可以采取轮流值日答疑。答疑时教师不得缺席,具体答疑时间、地点等由教师和学生商定,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对学习上有困难而又不参加答疑的学生要采取质疑的形式对其进行教育。具体见《教师手册》P84页:《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
(5)批改作业
批改作业要认真负责,要指出问题错误,启发学生思考,使学生掌握解题思路和方法。做到有批有改有记录,对抄袭作业者以缺交作业处理并给予批评教育。无助课教师的课程作业批改量必须不少于作业量的三分之一,有助课教师的课程主讲教师至少批改一个班的作业,助课教师必须批改二分之一以上的作业量,提倡批改全部作业量。缺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该课程成绩以不及格论处。学生迟交作业一周按缺交作业处理。教师批改作业后要及时将作业返还给学生,教师每次批改作业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周。具体见《教师手册》P84页:《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
(6)考试
每门课程考试必须遵守“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考试工作条例”。教师要指导学生进行考前复习,复习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但不能向学生指明或暗示考试范围及重点,严格禁止向学生泄露考试题目。提倡实行考教分离,有试题库的课程应采用试题库进行命题,无试题库的课程由各系(所)组织进行命题。考核应依据课程特点和性质,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论文、设计、大作业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应根据大纲要求及课程性质确定,任课教师无权随意更改。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的覆盖面、深度和难度要以使学生考试成绩符合正态分布原理为原则,数量和质量要统一,要难易适度、分量适当,基本题目、中等难度和提高级难度的题目比例一般为7:2:1,要注意考查学生对本课程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要能区分不同水平的学生。多位教师同时开设的同样课程,如教学大纲相同、教学进度相同,必须实行统考和集体阅卷制。笔试试卷一律实行A、B卷制度,A、B两份试卷覆盖内容和数量、深度和难度应相同,A、B两份试卷经系(所)、学院两级审查后A卷送考试中心统一印刷,B卷留做补考备用卷。考试试卷必须经过教师试做并制定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保证试题的准确性。每门课程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以100分钟为准,对于专业核心课程,经过系(所)和学院同意后,可以适当加长考试时间。所有笔试考试课程的考卷严格按教务处统一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印(见附件)。每门课程成绩的最终评定一般应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任课教师必须在开课时明确告诉学生各部分成绩和所占比例,卷面成绩占70%~50%,平时成绩(试验、作业、小测验、期中考试等)占30%~50%左右。阅卷要求一律使用红笔,每题得分“+”、减“-”分必须一致。每份试卷必须按评分标准评分并统计成绩,保证成绩的准确性,阅卷教师一律在规定地方签名。每门课程最终成绩表应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完成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将在考试结束10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原始成绩单报出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如确系教师判卷有误、漏判,任课教师须填写《成绩更改登记表》,说明变更原因,经各系(所)教学负责人和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并由教务处负责录入。课程结束后,任课(讲课、助课)教师对执行教学大纲、培养计划、教材使用、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考试成绩、作业、辅导答疑情况等多方面进行总结,考试结束后10天后将课程大纲、试卷(试卷按学生序号排好)、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最终成绩表(规定格式)和课程总结(规定格式包括电子文档)一起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凡某门课程教学文件不齐全者,暂不计算任课教师该课程的工作量,等全部教学文件满足要求后,方可计算教学工作量,并对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每门课程的出题、试做、印刷、取卷、发放等所有环节必须严格保密,如发生泄密事件,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任课教师、助课教师必须参加所授课程的监考,对卷面中的印刷疑问和题义负责解释,监考严格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保证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对考试违纪的教师按“中国矿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对考试违纪的学生按“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考试工作条例”的程序处理。具体见《教师手册》P140页:《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考试工作条例》。
2、实践环节
(1) 实习
实习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思想品德,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并使其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及独立工作的能力。
为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管理,提高实习质量,各类实习必须按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实习指导老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现场生产、技术及管理情况编制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实习结束后的两周内,指导教师应向系主任汇报实习情况并将学生的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具体见《教师手册》P52页:《中国矿业大学实习工作规范》。
(2)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
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资料的能力,工程方案的分析、论证、计算和设计能力,试验研究和分析处理数据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工程制图能力,编写技术文件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因此,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对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要求。经常检查学生的工作态度、进度、质量,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且有记录。毕业设计要求具体见《教师手册》P66页:《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规范》。课程设计必须按大纲的要求进行,指导老师要根据教学要求编制课程设计指导书。结束后的两周内,指导教师应将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和总结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教材使用
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教材的选用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教学的要求;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能完整的表达本课程应包含的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印刷质量高。
应优先选用获得各级各类奖的优秀教材、国家级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同时,选用教材既要考虑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不断更新,选用最新出版的教材,各系所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应达到80%以上。
各系所领导要对系所内选用教材进行严格审查,负责教学的副主任(副所长)在《教材预订计划申报表》上签字时,要注意审查教材的出版时间,严把教材选用的质量关。具体要求见《教学管理文件汇编》P339页:《中国矿业大学教材选用、订购、供应和结算管理办法》(中矿大教字[2003]72号)。
三、多媒体使用
多媒体技术是具有集成性、实时性和交互性的计算机综合处理声文图信息的技术,是集文字、图形、图像以及逻辑分析方法等与视频、音频以及为了知识创建和表达的交互式应用的结合体。它对提高课堂授课效果和整体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目前由于学校多媒体教室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排课需要,而且部分教师的多媒体课件制作质量不高,教学效果不好,因而为了提高多媒体课件的教学效果,学校实施多媒体课件准用制度,具体见教务通知(2005)第59号通知。因此,各系所要在每学期集中组织一次教学多媒体课件评审活动,每个课件都要参加评审,对于效果不好的要及时予以指出,对于效果好的可以向学院推荐,各系所之间巡回展出。通过活动,以实现互帮互助,更好的提高多媒体课件的质量。
四、教学效果考核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新岗位津贴制度的规定》中《教学工作业绩点》关于教学效果系数的规定:教学效果系数由教务处、学院、专家、学生综合确定。经学院党政协商,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效果优秀(系数1.2)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课程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结果达到优或优-;
(2)在以下各类教学活动中获得任一奖项:
a)教学观摩获一、二等奖;
b)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仅参加比赛的课程)获院一、二等奖;
c)校级及以上教学奖(成果奖、质量奖、精品课程、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等),其中集体获奖仅限前三人。
五、听课
1、系所领导听课制度
为了更好的督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学院要求各系所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教师的教学组织是否合理,教学内容的安排前后是否连贯,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最新规范要求,教师是否能及时将最新的学科知识传授给学生,能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
2)教师的教学方法(采用的教学手段、与教学内容的结合程度、对学生理解教学内容的帮助情况、多媒体课件的质量等);
3)学风情况(学生听课情况、是否迟到、早退,课堂纪律等)。
各系所领导在听完课后,要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以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并认真填写《建筑工程学院院系领导听课记录表》,以便及时反馈意见,提高教学质量。每位系所领导每学期至少深入课堂听课10次以上。并于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将已经填写的记录表交到教学办公室,以备学院和学校检查。具体见《教师手册》P47页:《中国矿业大学系(教研室)工作规范》(中矿大教字[2003]64号)。
2、助教听课制度
各系所要积极组织年轻教师尤其是助教职称的教师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向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教学方法,积极与老教师探讨教学问题,并认真填写《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听课记录表》。每学期要听课20次以上,否则不予参加年终考核。并于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将已经填写的记录表交到教学办公室,以备学院和学校检查。
3、助课教师听课制度
参照《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中矿大教字[2004]79号)文件精神(具体见《教师手册》P82页),助课教师必须随班听课,做好听课笔记,要理解、掌握主讲教师教学意图及讲课内容中的重点、难点,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协助主讲教师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挂图、教具、幻灯、CAI等);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讲稿经过主讲教师审阅,并上好每一堂习题课、实习、实验课等;认真做好答疑、质疑、批改作业等工作;与主讲教师、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反馈给主讲教师;协助主讲教师做好考试、考查工作,参加试卷的试做、阅卷工作;课程结束后写出助课课程总结。并于每学期期末将助课笔记交到教学办公室,以备学院和学校检查。
六、调停课
为保证学生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除极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允许调课、停课。确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课,应首先由学院安排具有上课资格的教师(职称不低于原任课教师)代课,代课确有困难时,才考虑调停课。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的教师,学校严格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具体见《教师手册》P86页:《中国矿业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
七、教学事故认定处理
为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行为,对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及各级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或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具体见《教师手册》P151页:《中国矿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八、教学观摩与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继承和发扬我院重视教学工作的优良传统,不断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尤其是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学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教学观摩和一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两者交替进行。具体举办办法见《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方法》(《教师手册》P114页)。
对于获得观摩教学和讲课比赛获奖的教师,凡未计入年底业绩点考核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也是年底业绩点考核必要条件之一,每次观摩或讲课比赛获奖有效期两年。对于学生评价得“中”及以下的教师,如果在教学观摩或讲课比赛中得到专家的认可,在年底考核时学院将适当调整学生评价考核结果。
九、教学质量奖、成果奖申报
为了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切实搞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充分肯定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成绩和劳动成果,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学校每两年举办一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见《教师手册》P96页:《中国矿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同时,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具体办法见《教师手册》P102页:《中国矿业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为了公平、公正的向学校推荐优秀教师的教学效果,学院决定对在教学观摩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奖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因此,各位老师平时注意资料的积累和整理。
对于获得教学质量奖和成果奖的教师,凡计入年底业绩点考核的,学院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不再进行重复奖励。
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立项
课程是实施教学工作的基本单元,课程建设是最基本的教学建设,是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加强我院课程建设,推动教学改革,学校每年都要组织一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立项申请工作,具体见《教师手册》P88页:《中国矿业大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各系所应积极组织立项,有步骤、有重点的搞好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分年度做好有关课程的建设规划,根据规划组织、协调分年度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支持、监督各项目的顺利完成。各项目负责人要经常向系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系所的支持。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所立项目的工作,如未全面认真履行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立项合同规定的目标、内容和指标,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将酌情减少、停止甚至追回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自验收之日起2年申报项目的权力。
我院教师总计在煤炭部、学校等立项72项、学院25项,其中近5年学校立项55项,学院25项。截止2005年12月1日应该结题项目48项(其中学院25项),结题项目只有4项。各系所要积极落实相关项目的结题工作。
十一、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为了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学校每年举办一次面向本科生的“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工作,具体见《教师手册》P120页:《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所立项目的工作,如不能按时完成的,学校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自验收之日起2年申报项目的资格。
我院教师总计在立项51项,截止2005年12月1日应该结题项目37项,结题项目只有7项。各系所要积极落实相关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结题工作。
十二、系所教学活动
各系所要积极认真遵循(中矿大教字[2003]64号)文件精神开展教学方法研究。教学法研究是系所经常而大量的工作,每两周一次的教学法研究活动时间,可以安排学习有关的教育理论、方针与政策,研究教学计划,讨论编写教学大纲与教材,审议备课中的问题,组织观摩教学或试讲,审查考题与评分,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举行新知识评价活动或学术交流,讨论教学法论文等内容。
在完成教学任务及保证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提倡教师开展不同教学方法、方式的探讨与实践,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
每学期的教学方法研究内容,应在前一学期末由系所全体人员讨论确定,每项内容都要确定负责人,确保该工作实施。
系所要鼓励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勇于探索、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凡在教学改革方面作出成效的,均可作为评选优秀教学质量奖的依据。
各系所要安排一人固定记录每次系所教学活动的内容,认真填写《建筑工程学院系所教学活动记录》,并于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将已经填写的记录表交到教学办公室,以备学院和学校检查。
建筑工程学院
200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