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恪守学术道德的创新性人才,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中矿委﹝2013﹞34号)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学院本科教学督导专家、专业建设负责人、系所教学负责人和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组成的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设计(论文)督导小组,指导、协调和检查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继红
副组长:王文顺
成 员:赵慧明、龙帮云、温庆杰、徐志伟、崔振东、王迎超、张红英、倪国栋
秘书: 史丹
督导小组
组长:吕恒林
副组长:杨圣奇、张庆春
成员:郭晋蒲、梁士杰、黄炜、袁广林、东兆星、李元海、王衍森、赵玉成、黄建恩、卢萌盟、周建亮、赵石强、孙秀玉
秘书:纪绍斌
2.为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经各系(所)讨论推荐出2017届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具体研究、指导、组织协调、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017届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具体如下:
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 王迎超
土木工程专业(城市地下工程方向) 徐志伟、崔振东
土木工程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方向) 龙帮云
土木工程专业(交通土建工程方向) 温庆杰
工程力学专业 赵慧明
工程管理专业 倪国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张红英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
1.自2017届本科毕业生起试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2.体裁与形式
①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系统只有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两种形式。
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可参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执行,各专业(方向)也可根据本院具体实际另行制定,另行制定的评分标准需报学院及教务部备案。
③拟以团队形式开展毕业设计的,须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申请表》,报学院审批,并报教务部审核备案。
3.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性质和内容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要结合科学研究、生产实际和实验室建设要求,能够联系生产和社会实际,体现本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和独立工作能力的综合训练。
(2)选题遵循的原则
①专业性。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够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较全面的训练,体现学生运用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
②可行性。选题应难度适中,深度与广度兼顾且工作量饱满,应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满足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的要求,保证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③实践性。选题要结合实际,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要尽量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及实验室建设等相结合。
④创新性。选题应尽可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知识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和理论思想创新。
(3)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须经专业(系、教研室、研究所)共同讨论确定后公布,供学生自由选题,选题时必须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学生的选题结果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批后,由指导教师编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向学生下达,原则上学生不得随意变更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
4.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继续指导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5.撰写与指导
(1)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指导工作。
(2)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督导,并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工作。
6.设计(论文)内容及要求
①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要符合“大纲”和“规范”的要求,论证严密,分析透彻,技术决定合理可行,要注意采用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运用先进手段,进行各类创新尝试。说明书要有比较详细的设计、计算过程,有实验的要有相关数值分析过程,要有必要的图纸。
②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除要求400字以上的中文摘要并译成外文外,还要求将一篇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外文参考文献译成中文,中文字数在3000以上,要求为近5年发表的、没有翻译过的论文或专著,并将其作为参考文献。
③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文摘要(汉译英)和所要求的外文资料(英译汉)的翻译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严禁代为翻译。摘要及译文、外文资料及译文均装订在说明书上。
④毕业设计(论文)须有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语及成绩,评语要确切、具体,避免“套话”和千篇一律的现象。
指导教师评语内容包括:
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
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研究内容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
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工作态度及工作量;
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
存在问题;
是否同意答辩等。
评阅教师评语包括:
选题的意义;
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工作量的大小;
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写作的规范程度;
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
存在问题;
是否同意答辩等。
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7.毕业答辩
①各专业(方向)要组建专业(方向)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各专业(方向)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及外聘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考核。
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学术不端检测、首次答辩和二次答辩时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各专业(方向)应提前将答辩安排表报教学办公室,以便领导和专家检查。
③学生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给出初始成绩。
④学生进行答辩时,指导教师实行回避的原则,答辩小组成员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学生提出一定数量难易程度适当的问题,学生按要求回答。提问题情况要作详细记录,并装订在说明书中。
⑤各专业(方向)答辩组要认真做答辩记录,答辩完毕,答辩秘书将答辩记录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三、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的主要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负责本专业(方向)的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统筹安排本专业(方向)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协调关系,组织动员和学生分组;
2.组织审查本专业(方向)各指导教师的选题登记表;
3.组织本专业(方向)日常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定期召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进行本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及时组织中期检查;
5.安排本专业(方向)毕业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应安排汇总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完成并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主要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组成一个指导小组。指导教师由系所统一安排,报主管院长审查。
2.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系所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担任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通过各种方式不定期和学生联系,协助掌握设计(论文)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3.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继续指导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4.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并协助学院作好学生的毕业分配工作。
5.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6.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①选择课题。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负责人审阅,教学院长批准后下达给学生;
②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开题报告;
③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2学时/人)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④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绘制图纸;
⑤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任务书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协助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指导教师收齐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等写出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7、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教师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应经系(所)批准,同时需妥善安排好工作,出差超过一周的需报告教学院长。
五、重新答辩制度
从2014年起,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将实施重新答辩制度。答辩采取随机分组,导师回避原则。在学术不端检测后第一次答辩前,各专业(方向)负责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预审。第一次答辩时,各答辩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附件1)要求,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成绩评定。重新答辩在第一次答辩后由各系所自行组织安排。如果学生重新答辩的成绩仍不及格,视为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不及格,将按结业处理。
六、评优工作
1、毕业设计过程中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注意发掘优秀设计(论文),在毕业设计结束后,向学院积极推荐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生。
2、为了激励教师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校在全校直接指导本科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中评选出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原则上按指导教师人数的5%分配。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总结及归档
1、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毕业设计负责人和各位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改进今后的工作。
2、“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3、学生的毕业实习报告和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由教学管理办公室归档。
4、学院将对全院各专业(方向)的毕业实习和设计(论文)资料进行总结,将相关教学资料汇总,装订成册、存档。
八、工作进度安排和材料报送要求
1.指导教师系统申报课题时间: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5日。
2.专业负责人审核课题时间: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27日。
3.学生选题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28日。
4.指导教师确定选题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6年12月29日。
5.学院公布选题结果:2017年1月6日。
6、2016年1月6日(周一)前,各专业(方向)将《中国矿业大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williamhill中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登记表》收齐纸质版,以系(所)为单位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楼A211);
7、2016年1月10日(周四)前,各专业(方向)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统计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类型与来源统计表》电子版收齐后发至sunxiu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