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范围
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已经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 招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如求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年级、院系或学校主要学生干部、团队工作负责人等)。
2. 思想政治表现好,有较高的道德水准,热爱并志愿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 工作责任心强,有高度的奉献精神,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为学校和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出谋划策。
4. 热爱学习,有较强的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口语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 能够坚持入住学生宿舍。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在同等情况下,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学生优先录用。
三、 招聘方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对兼职辅导员的需求情况,发布招聘启事,并公布相应的工作职责。应聘者填写《建筑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请与5月20日前交到建工学院A407。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 面试
学院组织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面试小组,对经过资格审查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1. 面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2. 面试方式: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对辅导员工作的认识,5分钟)、现场答辩(必答题或评委提问,5分钟)等方式。
四、 聘期及考核
对面试合格者,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协议书,试用期为一个学期,试用合格后学院向受聘人颁发聘书,总聘期2年。学院每一学期进行一次考核。
五、 聘期待遇
1. 基本待遇:每名兼职辅导员每月工资800元(寒暑假除外)。
2. 总聘期结束后,学院将对本人工作期间的业绩进行写实性描述,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建筑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本科专业 | |
研究生专业 | | 籍贯 | |
身份证号 | | 现住址 |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
学习与工作 经历 | |
学习工作期间、所获奖励、参加社会活动情况 | |
个人特长 兴趣爱好 | |
我承诺本人所填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
学院资格 审查意见 | (需注明是否同意参加面试) ( 盖 章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