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已于2010年2月将2009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代偿材料上交至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但据部分学院反映,仍陆续收到09届毕业生入伍代偿申请资料。为确保其享受到国家的代偿优惠政策,决定允许补报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联系已入伍但未申请代偿的2009届应届毕业生,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材料(见附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如未有补报信息的学院,也应书面说明无人申请。
二、告知已申请入伍代偿的同学在代偿批复前,如有国家助学贷款,应按时归还利息,避免造成违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4月2日
2010040215213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