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建党字[2013]03号
各党支部,系所,工会,团委,妇委:
根据中发[2013]4号文件精神和中共中央、教育部党组的部署以及《中国矿业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矿委〔2013〕22号)文件的要求,我院自2013年7月中旬起,正式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一、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 吕恒林 靖洪文 |
副组长: | 戎 辉 马金荣 |
成 员: | 殷祥超 岳丰田 王连国 浦 海 陈坤福 李 果 王 栋 孟 燕 |
二、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 戎 辉 |
副主任: | 孟 燕 李 亭 吴元周 梁 明 |
成 员: | 王东权 赵慧明 冯 伟 倪国栋 江淑敏 刘 晴 赵石强 倪涛涛 孙洪洋 |
中共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