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为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做如下规定:
博士研究生
一、基本要求
(一)理学、工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被SCI或EI收录1篇(EI收录须为外文论文)。
2.在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期刊目录另行印发,下同)。
(二)管理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被SSCI、SCI、EI收录1篇(EI收录须为外文论文)。
2.在SSCI、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4.被CSSCI、ISTP收录3篇论文。
(三)法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在SSCI、A&HCI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1篇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论文;
2.被C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论文。
二、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且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
三、若博士生的学术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经导师在录用证明上签字认可并附版面费发票,可以进行论文送审、答辩。
四、若博士生仅未满足本规定的论文发表要求,经分学位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同意、校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组织其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准予毕业,但分学位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暂不讨论其学位申请。在博士生毕业后24个月内,满足发表论文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因涉及保密等原因而暂时无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博士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分学位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在申请博士学位时可减少或免除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硕士研究生
一、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学位:
1. 学历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各类学术会议论文集等出版物上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
2.工程硕士、煤矿单招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本人为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各类学术会议论文集等出版物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结合工作撰写1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
二、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
其它说明
一、我校认定的“学术期刊”指公开出版发行的正式刊物(不含增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包括摘要文集中的论文摘要和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
二、对于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等在多个学科门类申请学位的学科,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所申请学位的学科要求执行。
三、若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学科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高于本规定要求的,按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执行;但需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学校鼓励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研究生在攻读我校学位期间,积极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五、索引数据库说明:
SCI: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
EI: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制作的工程索引;
ISTP: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编制的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数据库;
SSCI: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
A&HCI: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
CSSCI: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六、本规定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中矿大研字[2008]7号)
附件一:中国矿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部分高水平期刊目录(一)(2008年5月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
序号 | 期刊名称 | 国内刊号 | 序号 | 期刊名称 | 国内刊号 |
1 | 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 | CN32-1760 | 25 | 控制理论与应用 | CN44-1240 |
2 | 测绘学报 | CN11-2089 | 26 | 控制与决策 | CN21-1124 |
3 | 沉积学报 | CN62-1038 | 27 | 煤炭学报 | CN11-2190 |
4 | 地理学报 | CN11-1856 | 28 | 摩擦学学报 | CN62-1095 |
5 | 地球化学 | CN44-1398 | 29 | 农业工程学报 | CN11-2047 |
6 | 地球科学 | CN42-1233 | 30 | 燃料化学学报 | CN14-1140 |
7 | 地球物理学报 | CN11-2074 | 31 | 软件学报 | CN11-2560 |
8 | 地学前缘 | CN11-3370 | 32 | 石油学报 | CN11-2128 |
9 | 地质科学 | CN11-1937 | 33 | 水利学报 | CN11-1882 |
10 | 地质论评 | CN11-1952 | 34 | 通信学报 | CN11-2102 |
11 | 地质学报 | CN11-1951 | 35 | 土壤学报 | CN32-1119 |
12 | 电工技术学报 | CN11-2188 | 36 |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 CN11-2267 |
13 | 电力系统自动化 | CN32-1180 | 37 | 岩石学报 | CN11-1922 |
14 | 电子学报 | CN11-2087 | 38 | 岩土力学 | CN42-1199 |
15 | 电子与信息学报 | CN11-4494 | 39 | 仪器仪表学报 | CN11-2179 |
16 | 工业建筑 | CN11-2068 | 40 | 应用化学 | CN22-1128 |
17 | 化工进展 | CN11-1954 | 41 |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 CN11-2107 |
18 | 化学通报 | CN11-1804 | 42 | 中国工业经济 | CN11-3536 |
19 | 环境科学 | CN11-1895 | 43 | 中国环境科学 | CN11-2201 |
20 | 机械工程学报 | CN11-2187 | 44 | 中国机械工程 | CN42-1294 |
21 | 计算机学报 | CN11-1826 | 45 | 中国科学D辑.地球科学 | CN11-3756 |
22 |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 CN11-1777 | 46 |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 | CN32-1152 |
23 | 金融研究 | CN11-1268 | 47 | 自动化学报 | CN11-2109 |
24 | 科学通报 | CN11-1784 | | | |
中国矿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部分高水平期刊目录(二)
序号 | 期刊名称 | 国内刊号 | 序号 | 期刊名称 | 国内刊号 |
1 | 地层学杂志 | CN32-1187 | 7 | 环境科学学报 | CN11-1843 |
2 | 地球科学进展 | CN62-1091 | 8 | 生态学报 | CN11-2031 |
3 | 地球物理学进展 | CN11-2982 | 9 | 管理世界 | CN11-1235 |
4 | 高校地质学报 | CN32-1440 | 10 | 会计研究 | CN11-1078 |
5 | 古地理学报 | CN11-4678 | 11 | 经济研究 | CN11-1081 |
6 |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 | CN42-1397 | 12 | 管理科学学报 | CN12-1275 |
中国矿业大学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补充规定
为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的严谨学风,经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6月15日第53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对《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矿大研字[2008]7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中矿大研字[2008]7号文件中规定博士研究生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是指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国内外会议论文;被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不认可为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
二、对在《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Key Engineering Materials》及类似的收取高额版面费、无规范出版量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认可为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
三、上述不予认可的论文,在研究生论文奖励和奖学金评定中也不予以认可。
四、本规定从2012年6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中矿大研字[2011]12号)
关于调整我校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经2011年12月31日校第54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不再作为申请硕士学位的必备条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因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不再作为申请硕士学位的必备条件,各学院一定要严把质量关,通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等环节监督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大学位论文的盲审比例;此外,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提出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进行学术论文写作或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2.研究生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会议论文集(SCI\SSCI检索的会议论文除外)、非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再计入研究生创新能力环节学分,也不再作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加分内容;学校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在国内外高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可作为奖学金评定、提前攻博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申请材料。
3.增设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环节:研究生毕业答辩前,需根据《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试用本)》要求,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心得,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1学分,其他类型的研究生不计学分,但作为申请学位的必备环节。
4.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矿大研字[2012]6号)
关于修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个别条款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经2013年12月26日校第58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中矿大研字[2008]7号文件中“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被SCI、EI(外文)、SSCI、A&HCI、CSSCI收录的期刊文章1篇(不能与其它要求重复使用)。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4月
附:2008级以前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2001-2003级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以中国矿业大学的名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其中必须有二篇在核心期刊上。
2.以中国矿业大学的名义发表一篇被三大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入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3.获省(部)级一或二等奖一项,本人为第一、二、三获奖人之一者;
4.获学校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本人为第一、二获奖人之一者;
5.在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其它大型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中获一、二等奖一项。
6.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可等同为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①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一项,本人为获奖人之一。
②获学校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一项,本人为获奖人之一。
③在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其它大型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奖一项。
2004-2007级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中国矿业大学的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其中必须有二篇在核心期刊上。
2.以中国矿业大学的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中有一篇被SCI、EI、ISTP、CSSCI收录。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本人为获奖人之一(有获奖证书)。
4.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本人名次为:一等奖前三,二等奖前二,三等奖为第一。
5.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获一、二等奖,本人为获奖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