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请全体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文件,自觉遵守科学道德行为规范,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导师应指导自己的研究生认真学习文件并开展自查,发现存在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要主动申请撤稿,并按文件精神及时纠正和处理。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1日
另: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通知公告”栏查看文件。